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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加强督查 推进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监督试点
2020-12-29 15:40: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各位班子成员要对照本单位的‘三定’方案、部门职能和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如实填报‘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避免千篇一律,搞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是江西省宜丰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督查加强同级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监督试点工作时对所监督单位提出的明确要求。

  今年初,宜丰县被省、市纪委确定为同级监督试点县,在多次座谈研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6月底出台了《中共宜丰县委关于加强同级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一个实施意见、N项具体制度的“1+N”监督模式推进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并相继出台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重大事项登记报告等六大制度,着力明晰权力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为有序有力推进监督试点工作,7月初宜丰县召开乡镇(场)党委、县委部门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统筹安排。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多次召开监督试点工作推进会、培训会,使纪检监察干部清楚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监督试点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中。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监督6个单位,10月上旬,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工作提示函”的形式提示所监督单位班子成员除了填报议事决策、选人用人、“三资”领域、招商引资等共性内容时,必须对本单位职能和自己所分管领域容易诱发腐败的权力进行填报,并提示所监督单位10月底前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上及时组织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所监督单位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试点工作、是否利用载体宣传监督试点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推进监督试点工作……”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近期到所监督单位面对面、零距离全面督查同级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监督试点工作。通过督查,发现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从本单位职能和自己分管工作的实际出发,有照抄照搬其他班子成员填报内容的倾向。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再次向所监督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提示所监督单位必须坚决履职到位,并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督促班子成员整改问题。目前,所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已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据悉,今年以来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的6个单位共发出16份工作提示函,做到了提示监督全覆盖。所监督单位对提示的问题都一一整改落实到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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