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展开 5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2020-09-22 10:28:38    来源:泉州市委巡察办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9月上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党组、市政协机关、市卫健委党组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5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市委巡察一组

  组 长:何志辉

  副组长:刘舒蓉、刘炳祥

  被巡察单位:市政府办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5192(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B0249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二组

  组 长:林振约

  副组长:许勤荣、余河春

  被巡察单位:市委办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5193(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B0245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三组

  组 长:骆 红

  副组长:卓树丛、吴鸿荣

  被巡察单位:市政协机关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0153(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B0252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四组

  组 长:江 渊

  副组长:林金莲、洪国联

  被巡察单位:市卫健委

  专门值班电话:19905950036(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B0250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五组

  组 长:洪进星

  副组长:王洪龙

  被巡察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0151(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B0251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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