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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聚焦脱贫攻坚 分类开展巡察监督
2020-08-01 15:58:4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因存在留守儿童帮扶工作不够精准等问题,近日,在福建省三明市委巡察组的督促下,市教育系统开展脱贫“四不摘”问题大起底、全覆盖的专项整治。

  从发现问题到推动专项整治,是三明市聚焦脱贫攻坚、分类实施巡察路线图的工作常态。5月11日起,该市派出5个巡察组,对4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4个脱贫攻坚市直单位和6个涉及民生领域的市直单位实施巡察,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分类开展巡察监督。同时,县级巡察机构、市直派驻机构对被巡察地方和部门开展联动监督。截至目前,全市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已立案审查调查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针对脱贫攻坚分类实施巡察路线图,是深化政治巡察的实践之举,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我们创新采取县级交叉巡察、重点提级巡察、市级回访巡察等方式,为的是通过巡察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政策真正兑现、贫困群众真正脱贫。”

  向巡察组报告即知即改情况,是此次巡察的监督要求之一。“泰宁县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存在走过场问题。”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当天下午,泰宁县住建局负责人来到巡察组驻地,带着五类重点对象名单,以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住房安全排查鉴定整改方案。该负责人还当场拿出委托第三方鉴定协议,表态一定认真整改,做到应排尽排、规范鉴定。

  市委巡察二组在对市民政局开展巡察过程中,发现该局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未实现全员覆盖、结合岗位职能不够紧密等问题。随即,市民政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全面排查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市民政局党组根据干部岗位性质、职能职责及工作范围,查找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的风险点,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风险等级,确保全员自查,即知即改,不留盲点。

  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清流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李家乡扶贫办主任李某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展开调查核实。经查,李某在2006年至2017年期间,对国家扶贫系统名单录入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致使该乡23人信息采集错误、16人不符合建档立卡扶贫政策却被直接导入国家扶贫信息系统,其中7名贫困户信息采集错误造成扶贫补贴错发。后李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错发的补贴。(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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