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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1-20 09:31:26    来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29日至7月2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城市管理局(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1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中队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围绕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分解下达、限期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落实与全局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整改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局党组实际,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兴起“大学习”热潮,做好专题学习,写好心得体会,严肃纪律,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做实做细学习教育工作。

  (2)针对“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局党组会研究,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将考评中心、财务、人事、党建(党支部)、党风廉政等工作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局工会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按时收取会员会费,组织开展国庆、2019年元旦节日活动2场。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挥好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全局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认真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市对区绩效考评中涉及我局的考评成绩。二是对巡察中发现未落实到位的罚金再核实,2016年11月、2017年1月罚款已按时存入专户,追回2016年8月、2017年5月罚金共1000元,已全部退回考评中心银行专户。今后将严格按照《洛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意见》进行考评跟奖惩,并加强监管,确保奖励金和扣罚金落实到位。

  2.关于“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未上会研究的,不予执行。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局人事调整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二是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处理问题、做出决策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密切配合,增强班子合力。三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2)针对“议事决策形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重大事项和人事调整均经党组会研究后实施。

  (3)针对“议事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定期审查会议记录,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3.关于“学习教育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党课教案,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二是强化支委会建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建材料归档,杜绝发生突击补材料、造材料等情况,真正将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针对“‘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支部重新审核党员干部即时承诺表,督促承诺的党员按要求签署承诺日期,做好整改工作。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年度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针对“党员‘五个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党员每月5日前交纳党费,支部按月上缴系统党委,及时、规范填写《党费证》。二是通过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建立党员“政治生日”档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等形式过好“生日”。三是支部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城市管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种类丰富的活动。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罗溪镇洪四村“红色立方”实践点、仙公山警示教育点、桥南民俗文化展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节日契机深入到挂钩村(社区)进行帮扶服务,关爱困难老党员,帮助贫困群体;立足本单位职责,加强占道经营、渣土车整治、城市“牛皮癣”等日常执法活动,致力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4)针对“理论学习未真正入脑入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学习测试,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结合“大学习”、“新思想、新作为、新担当”活动,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以谈促学,确保理论学习不偏不虚,不走过场。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8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22次,并邀请市委讲师团老师围绕《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辅导讲座,组织4次专题研讨会,要求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展开讨论。支部举行“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举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撰写发言提纲时,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强大势能。通过市、区两级手机报、各类媒体、网站报送“两违”简讯、工作动态100余篇;其中8篇被福建日报、省法制信息网等省级媒体采用;52篇被东南早报、闽南网等市级媒体采用,101篇被洛江区新闻网、大美洛江公众号等区级平台采用。

  5.关于“形而上学,存在学做‘两张皮’情况”问题

  (1)针对“落实工作停留于发发文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洛江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治违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制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制止“两违”工作制度化。

  (2)针对“工作敷衍应付,浮于面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挥好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对涉及城管职责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五查五看”活动,要求党员从理想信念、党性觉悟、宗旨意识、精神状态、道德行为等五个方面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乏力”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立党建导向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一切工作成绩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做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报告。

  (2)针对“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会议程序,做到会前有通知、有谈心谈话,会中有纪律,会后有整改,保质保量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及归档。

  (3)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支部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支委会研究选举事宜,起草支委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等等。此次党员大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工作态度,实事求是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机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干部任用。

  (2)针对“对编外人员的聘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填报《洛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和《劳动合同书》,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二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对聘用人员的信息严格把关,对已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确保人员信息准确。三是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及时到劳务派遣公司备案。7名编外人员试用期满,按期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名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也及时到劳务派遣公司备案。

  3.针对“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执法中队队员的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围绕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执法成效、依法行政、争先创优等内容开展督查。

  (2)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专人负责,实行专柜保管,细化证件保管、领用和上交制度,对证件去向实施动态管理。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公务接待费用14587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费用审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违规发放的特岗津贴上缴局专户,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已经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6800元。

  (3)针对“违规租赁花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所有办公区域不再用公款购买或租赁摆放花卉。

  (4)针对“公车管理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车辆实行专人专管,派车、出车、维修、保养按照制度执行,层层签订公务用车管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规范公车加油制度,避免出现现金加油的现象。

  2.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发言提纲照搬照抄的2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撰写发言提纲。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对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

  (2)针对“执法局对执法中队的拆违情况督查缺失,导致执法中队存在弹性执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上报巡查情况的罗溪中队原队长、马甲中队原队长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中层会上予以通报批评。二是罗溪镇柏山村违建行为及时核实,严格按照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两违”每日报告制度,指导乡镇做好乡村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对涉及违法占地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3.关于“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两违’监管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罗溪中队原队长对虹山分队工作管理指导不到位、未上报巡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中层会上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落实“两违”每日报告制度,指导乡镇做好乡村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对涉及违法占地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做好“两违”监管延伸工作,从罗溪中队指派队员到虹山乡配合乡政府开展“两违”巡查,做好工作动态的统一汇总上报。三是对虹山乡松角山村违建行为及时核实,发出《关于限期依法处置“两违”的函》,严格按照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置。

  (2)针对“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在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实行定时和错时巡查制度,明确责任路段、守点方式及日常守点管理的责任人,实现市容市貌管理“点线片面”的网格覆盖。二是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落实区域联控、昼夜连管、上下联动等措施,实行轮班值守制度,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等。三是引导流动摊点规范经营。以便民服务摊点设置为契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推动流动摊点疏堵结合管理。确定设置万安街道汇鑫街后段与双阳街道印尼街西侧两处便民服务点,完成双阳街道印尼街西侧便民服务点改造提升。在市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我区占道经营整治成绩已有大幅度提升。

  (3)针对“执法为民观念不牢固,行政处罚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指导。深入各建筑工地,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指导意见书》,依法告知施工单位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在夜间/午间施工,如特殊情况需向环保部门申请。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噪声扰民的施工单位,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屡禁不改或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依法对其施工工具进行查扣,直至相关单位彻底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禁止在午间及夜间施工作业;学校、居民生活区等周边区域,禁止桩基、混凝土浇筑、钢筋切割等噪声大的施工作业;考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工地施工。纠正建筑工地噪声扰民行为23起,立案处罚7起。

  4.关于“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资产、项目采购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泉州市洛江区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先审批后验收。

  (2)针对“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把审批关、报账关,手续不完整的发票不予报销。

  (3)针对“行政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会干事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工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

  (4)针对“其他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相关人员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二是建立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现金监督管理,避免大额现金支出;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对报销附件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票不予报销。

  5.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下属执法中队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经常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等,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观看宣传片、参观图文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经常开展廉政谈话,敲响廉政提醒的警钟。组织党员干部到罗溪镇洪四村“红色立方”实践点、仙公山警示教育点、桥南民俗文化展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2)针对“拆违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双阳街道阳山社区违建行为及时核实,已对该违法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对河市镇白洋村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核实,我局执法中队已多次现场制止并拆除,且及时将情况通报河市镇政府。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泉州市中心市区防控新增“两违”的实施意见》,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出土就拆”。

  6.关于“廉政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

  (1)针对“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城管局岗位特性,利用手机短信,组织观看廉政电视、电影,组织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敲响遵规守纪警钟,提醒干部划清纪律红线。通报有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罗溪镇洪四村“红色立方”实践点、仙公山警示教育点、桥南民俗文化展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规范谈话记录。二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对局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两违”整治、市容环境管理、卫生考评等领域开展专题教育,切实将教育管理、监督执纪抓在平时、严在经常。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切实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基层执法中队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队员要依据各自岗位职责,结合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类廉政风险,并制定个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6个中队共查摆风险点33个,制定防控措施33项;中队队员11人排查风险点44个,制定防控措施44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走向精细化,促进智造生态新城区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026256;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89号五楼,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zfj28026256@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9年 12月30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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