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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2019-10-31 11:01:47    来源: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共遴选一般干部10名:

  (1)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干部6名(其中公务员身份干部4名,事业身份干部2名);

  (2)区委巡察保障服务中心事业身份一般干部4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现为本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身份、事业身份干部(乡镇干部需在本区乡镇服务满3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曾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过,或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用累计达3个月以上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

  报名地点:区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区政府大楼前楼3楼),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1月7日下午17:30前。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联系人:小魏,联系电话:0595-22630079。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1.笔试(权重60%)。按照遴选名额计划数1:1.5开考,如低于该比例,由区纪委常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重新确定遴选名额。参加考试的人员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写作材料,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面试(权重40%)。按照遴选名额计划数1:1.2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主题演讲、现场答题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考察了解。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掌握遴选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研究确定人选。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综合分析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情况,研究拟遴选人员名单。

  5.公示。拟遴选人员在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干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录用。经公示未发现存在影响遴选录用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遴选资格,不予任用或取消任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开遴选纪律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公告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遴选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委 泉州市洛江区监委

  2019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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