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6-18 18:03:13    来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6月1日,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对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性,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十分中肯,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为此,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带头认领,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各部门、全体干警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要求。成立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集、主持党组会、院长办公会11次,亲自督促、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明确任务,靠前指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推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高效落实。

  (三)坚持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8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每周滚动跟踪整改进度,推动整改任务逐一销号。4月4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促进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完善25项制度,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8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二是将党内重要法规学习纳入2019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形式,推动党组学习党内重要法规成为常态。三是修订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政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职责,进一步增强院党组抓牢政治建设自觉性。四是党组成员重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认识好人主义的危害性。出台《关于集中开展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对存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增强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国“两会”精神、中央及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二是根据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2019年度洛江区法院工作要点》,做到挂图作战、打表推进。三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一把手”抓贯彻落实的关键作用,先后召集、主持党组会、院长办公会11次,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亲自督促、分类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在洛江区重点办设立“法官工作室”的决定》,创新府院互动,精准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攻坚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累计走访重点项目38人次,接待来询人员40余人次,成功化解我区新南片区征迁等重点项目纠纷,推动项目攻坚提速增效。特色做法在省高院“微创新”栏目刊载,被电台、主流报刊纷纷报道,并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今年3月邀请区金融办、驻洛金融机构开展座谈,共商防范金融风险。三是院党组于3月26日专题研究执行工作,研究解决执行力量配备不足、执行工作缺少有效管用的手段等问题,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深挖潜力,部署2019年度执行工作。四是在辖区交通要道设置LED失信曝光台,探索建立农村信用惩戒机制,在辖区4个乡镇公开栏、农贸市场、银行大厅进行定点、定向曝光。今年3月以来,共对近400名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其中18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共计658600元,公开曝光成效明显。五是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践中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逐渐形成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常态化机制,上级法院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发文全市推广。六是出台《关于对重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销案”作战的实施意见》,建立院领导包案抓执行机制。通过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将长期未执结案件的办理纳入执行干警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干警签订廉洁高效执行承诺书等一系列措施,以责任倒逼执行工作提质增效。2018年度全市法院量化执行工作指标中,我院实际执结率为52.64%,执行完毕率为32.65%,执行工作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2019年4月,我院执行工作质效位居全市法院第二。

  4.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成员重温《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党组会研究决定。

  (2)针对议事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二是落实党组会会前征集议题制度,制作《党组会议题征求单》,会前征求议题,发放有关材料,杜绝临时动议。三是对党组会议集体做出的决议,要求必须坚决执行,党组成员负有督促执行义务。如在执行中出现新情况,应根据议事规则提请党组会重新研究。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记录水平,确保要素齐全、字迹工整,如实反映党组决策过程。

  5.关于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务虚观念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机关党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月提示》,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19年1月,召开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会,院党组听取各支部书记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组织评议,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有关党建工作的通知》《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共开展督查工作4次,形成督查常态化,以督查促落实。二是3月25日,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逐一述职,党总支书记进行点评,组织评议。

  (3)针对党建工作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配强党务干部。2019年4月通过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务工作者。二是整理汇编《党建工作指引》,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在巡察期间即知即改,按照党建活动阵地新标准,在院五楼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逐月细化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二是根据《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党总支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学习研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三是各党支部于3月份分别组织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学习,党总支于4月4日组织知识测试,及格率100%,促进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关于日常思想教育抓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存在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的通知》《2019年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至今共组织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场集中学习均指定2名党组成员结合业务工作做重点发言,切实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3月组织各支部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自查自纠,督促第二党支部开展第三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补上党课。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创建本院学习组织,通过学习报表加强学习管理和激励,进一步掀起党员干部学习高潮。

  (3)针对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各党支部在2019年3月开展党员谈心交心,共开展谈心谈话44人次,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2019年至今,与13名党员一起过“政治生日”,慰问党员3名,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党员领导在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均需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院党组于3月26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清单。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每半年召开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会,1月11日院党组听取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2018年度抓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深入分析、部署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别于2018年11月23日、2019年3月26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形势,强化指导督促。

  (3)针对应对网络舆情、引导舆论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加强法院自媒体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新闻采访审批工作若干规定》,完善信息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的审批审核制度。二是成立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网络舆论监测与应对工作的通知》,完善意识形态舆情管控引导制度。三是与南京擎盾网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网络舆情实时监测联动机制。四是通过组织参加防范重大风险辅导讲座、网评工作培训,引导干警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五是通过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加大对法院工作成效的宣传,与福建法治报合办专栏等方式,强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巡察后结合执行攻坚工作,将2名法官轮岗到执行庭工作。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开展交流轮岗。二是2018年底新录用公务员1名,2019年3月研究同意2名同志调入,以及制定2019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多措并举,缓解案多人少问题。三是制定《洛江区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的计划》,分类施教,精准培养,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关于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制定《洛江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精简内设机构至8个,并于2019年3月获省编办批复同意。二是加大法官助理的培养,任命4名法官助理,缓解法官助理短缺问题。

  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支委会较少研究部署工作,未充分体现支委会的讨论议事决策功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2日组织支委会成员开展抓实支部工作研讨交流,总结经验做法,着力解决短板,提升支部委员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二是编发《党建工作指引》,落实支委会议事规则,强化支委会的议事决策功能。

  (2)针对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边查边改,于2018年9月21日邀请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给院党务干部授课,组织参观区级“三会一课”实践点。二是4月12日召集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支部及个人进行集体谈话和业务辅导,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对第一党支部部分党员大会由非支委会成员主持,河市法庭党员大会推选候选人等程序不严谨问题,责令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委组织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六条措施》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错误。

  (3)针对有的支部书记没有按照规定为党员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要求支部书记认真选题、拟写授课提纲,授课内容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严禁抄袭。巡察反馈未上党课的2名支部书记均已补上党课。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院党组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通知》,于4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院党组及各位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互相提出2条批评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三是党组书记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没有按照格式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撰写材料雷同的3名党组成员进行个别谈话,督促其整改。四是根据组织生活会议要求,4个党支部于2019年3月底前陆续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开展互相批评时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基本达到“红脸出汗”的预期效果。

  5.关于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总支重新核定党员月缴党费数额,54名党员已按新标准补交月缴差额党费1282.9元。二是规范党费收缴,要求每年年初晋升薪金调整后,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数额,并按月收缴党费及时上缴至上级党委党费专户。

  (2)针对支部换届没有按期举行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该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吸取教训。为今年的党组织换届做好充分准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确保不出现差错。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4月12日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第一党支部、法警大队党支部已于2019年3月底前补齐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三是将发展党员情况纳入常态化督查内容,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和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12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强化班子分工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即知即改,强化创新意识,于2018年8月成立“微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微创新”活动的通知》,2019年持续深入推进“微创新”活动,选取当前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制定2019年“微创新”责任分解清单,落实责任到人。截至4月,已向省高院“微创新”专栏选送6篇司法改革案例。二是把审判执行、队伍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内容,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激发队伍活力。三是院团委选取5名优秀青年干警成立青年突击队,协助执行局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较好的成效。院工会积极组织徒步竞赛、趣味运动会、廉政猜谜等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发挥好党建带群建作用。四是坚持即知即改,党组书记亲自督促协调,2018年6月已完成7个科技法庭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车辆管理规定》,严格公车维修审批制度、公务车辆定点停放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3月15日,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车使用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报修流程。三是安装北斗终端系统,对接“全省一张网”,车辆全部纳入“全省法院执法执勤车辆安全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四是组织对2016年3月前报销在外停车费用的9部车辆进行核查,除4部院通勤车外,另5部车辆报销在外停车费用总计5120元已全部清退。

  (2)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无公函不予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

  (3)针对违规发放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1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政策、文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奖金和津补贴发放的标准和范围,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3600元和聘用人员考核优秀奖4000元已全部清退。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科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结清往来账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禁止不符合规定的大额现金的支付。二是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重温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出差补贴报销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前,应先经财务人员核对,发现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及时退回,不予报销。巡察中发现的多报出差伙食补贴120元已清退。四是规范工会会员费收缴。2015年、2016年工会会员费2557元、5736元于2019年3月21日收缴至工会帐户;2017年工会会员费8505元已于2018年5月18日收缴至工会帐户。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干警生病住院慰问金,2018年5月至今,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慰问金共计4500元。五是聘请有资质的会计部门对基建账户的收支账目进行清理核算,已形成清理核算报告。六是对往来账款171993元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作财务支出决算。七是针对因公车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给予办公室主任批评教育。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开展工作重表象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队伍思想作风月分析制度,3月29日召开第一季度队伍思想作风分析会,由政治处主任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监察科、研究室、各党支部相关人员参会,各职能部门分别通报总结1-3月队伍思想作风状况,提出存在问题,分析整改措施。二是明确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队伍思想作风月分析,并于次月的10日前形成报告,由参会领导签字审核。院党组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督导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推动队伍思想作风月分析成为常态。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下庭室指导工作机制,2019年至今共下庭室指导工作43次,指导协调工作难点15个,与部门干警沟通谈话36人次,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

  (2)针对院党组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检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对室内停车位重新编号,明确公务车辆按指定编号停放,私家车辆不得停放。三是结合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纪检监察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车辆管理实地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3)针对干警作风未根本改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大督察”工作,依托法院系统“八个看得见”信息平台,深化审务督察和“1+X”网络督察工作,2018年6月以来实地检查、网络督察31次,并对督察所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各部门负责人针对不按规定着装、脱岗、上班时间吸烟等作风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1人次。三是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审务督察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4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把审务督察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四是对群众反映有3名干警职工在上班时间炒股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分别给予党组成员、副院长、监察科科长效能通报批评、监察科职工效能诫勉教育。

  (4)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在办理亲属丧事时收受礼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组织全体干警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严格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报告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二是1名班子成员在办理亲属丧事时收受礼金,已于2015年12月给予诫勉谈话,并已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真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重新排查部门廉政风险点53个,提出防控措施41条;个人廉政风险点163个,提出防控措施125条。实行岗位风险防范公开承诺,上墙公示,着力构建措施有力、监管有效、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明显的问题

  (1)针对落实机关效能制度不严,对干警上下班考勤没有及时处置并通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4日召开重申机关规章制度专题学习会,向全院干警重申请销假制度、出入境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明确请销假的程序和规定。对办公室1名职工存在旷工、迟到现象,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的通知》,将个人重大事项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明确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报告时限,将个人廉政信息作为奖惩、晋级的重要依据。对1名干警事后补报婚宴事项,已于2015年11月给予谈话提醒。

  (3)针对党组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党组成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效能。二是围绕管理宽松软、作风慵懒散等问题,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持续强化纪律作风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已进行普遍谈话63人次,集体谈话32人次。

  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不够认真深入,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收处置工作的意见(试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收处置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二是对相关信访件进行重新复核,对确有违规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裁定书送达不及时的民二庭副庭长给予批评教育;对出差搭乘当事人车辆的河市法庭审判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搭乘当事人车辆从取证地至住宿地乘车费用29.4元。

  (2)针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主动,“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化“一线监督法”,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把监督关口前移,随机抽取2018年27个办案人员27个案件的52个当事人进行案件廉政回访,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廉洁公正高效。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促进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3月8日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以“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引导全体干警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提高行动自觉。

  (2)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19年以来,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谈话33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防患未然。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职本领,树立担当精神,落实好“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增配1名纪检干部。二是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以及开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强自办案件工作,已办结2件。

  2.关于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不坚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一案一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制度形式强化案后整改工作,避免出现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运用《洛江区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忏悔警示》读本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通过组织廉政学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发送节日廉政提醒信息等方式,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院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案件,加强沟通联系,协同排查问题线索。

  (七)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落实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巡察相关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带头落实整改,严抓班子,带好队伍。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实施意见》,厘清实行司法责任制后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院庭长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构建新型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

  (八)其他方面

  1.关于审判业务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案件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开展审判质量评查的实施方案》,组织评查2018年下半年被发回改判案件45件和超2年长期未结案件6件,4月23日对巡察反馈指出案件不够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审判业务集体提醒谈话。二是建立各庭室办案情况周通报、审判管理月例会、审判运行态势季分析机制,先后通报各类审判数据15期,编印2期《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对标找差,促进均衡结案。三是着力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2019年至今选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0余人次,切实增强干警综合能力。四是注重应用法学研究,使学术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审判实践服务,2018年度干警撰写案例、论文被省级采用3篇,国家级采用12篇,调研成果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七。

  (2)针对部分案件文书材料制作不认真、卷宗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规范办案节点流程,有效降低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的随意性。二是出台《进一步加强案件归档工作的通知》,逐月通报归档情况,倒逼加压推进滞后指标。

  2.关于违规发放执行救助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规范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二是分别于3月19日、3月29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工作规则和相关文书制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反馈后,共接收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4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相关人员7人。其中,给予效能通报批评2人,效能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事项

  存在问题:部分执行款长期滞留账上,至2017年尚有20多万(200776.15元)未及时清退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上述问题属历史沉淀,清理难度较大,已向区政府申请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清理该挂账款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集中力量加大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与区政府的沟通协调,申请拨付资金到位后立即清理挂账款项。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院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做到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抓到底,增强战略定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持续加压使劲,确保问题清零见底。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任务目标,进一步深入逐条对照,拾遗补缺,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

  二是认真举一反三,实现成果巩固深化。针对共性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加强综合分析研究,通过举一反三、破立并举,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执行制度成为一种坚定自觉。

  三是抓好统筹结合,推动发展行稳致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巡察整改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激励全体干警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重整行装再出发,统筹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2105;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93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jfyjck@163.com。

【责任编辑:王宇霆】

版权所有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ICP备1602577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50402880099号

联系邮箱:ljjwzxb@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