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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6-04 11:00:00    来源: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4月3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原区农业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意见

  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反馈的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职责,落实责任。巡察反馈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水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水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重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与落实全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40个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40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对巡察工作的认识,落实责任,自觉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二是主动自查自纠,严肃查处慵、懒、散现象,对在巡察工作中提供材料慢半拍的相关人员谈话提醒5人次。三是强化巡察成果应用,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

  (2)针对“政治觉悟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及党报、党刊,两次聘请市委党校教授分别以“宣讲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授课,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纪律、对党忠诚的高度去审视和检查对中央精神的学习和对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规范完善党组学习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引导全体党组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推行班子成员授课制度,按照“每月一课”的原则,安排班子成员轮流“上讲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主要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

  (3)针对“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农业农村工作会、廉政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脱贫攻坚等文件的精神,深刻领会会议、文件的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主动宣传强农惠农政策,汇编印发《洛江区强农惠农政策汇编》1000册,收集有关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优惠政策13项,并分发到各乡镇、村居,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河长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上级推行的重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经验总结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并努力争创一流。

  (4)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当前社会舆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趋势和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成员、系统专职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落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务会议制度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将“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内容纳入会议,规定相对固定的工作例会时间,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局务会议拟定召开时间前,提前收集需要研究的相关议题并汇总到各分管领导审阅,确保会上研究的事项大家都能做到心中有数。

  (2)针对“发扬民主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会前制定《大额资金使用安排表》,明确资金项目、资金数额、主要用途、资金来源和涉及股站等情况,会前充分酝酿,会上进行充分讨论。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做到事前酝酿讨论,提前解决存在的分歧或是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密切配合,增强班子整体合力。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凡涉及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对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重要环节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理顺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一般工作会议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党组总揽全局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站和相关责任人,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协同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和《领导批示件及交办工作办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提升效率。四是增强攻坚克难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主动应对存在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找准问题症结,切实推进遗留问题解决,八峰水库正式下闸蓄水、全面消除7个“空壳村”、土地确权颁证率达100%等。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履行抓基层党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存在边缘化倾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五项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解决党组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重行政、轻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部署,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并对党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指导做好年度党建工作。

  (2)针对“机关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扎实掌握党组织换届工作要求、程序等。二是加强机关党务相关文书规范学习,组织党务干部到组织部、党工委学习机关党务知识,积极参与党务干部培训,增强党务干部素质,确保党务工作文书使用规范,材料、记录符合规定、要求。三是认真对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指定专人对换届选举的档案资料进行了逐一清查,对各项材料规范整理重新归档。

  (3)针对“机关党务干部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增配1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增强党务工作力量。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对支部委员工作进行重新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党建工作相关知识,熟悉机关支部换届程序步骤,熟练掌握相关请示、报告等,确保材料内容规范完整,主动进行跟班学习,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照工作实际和当前阶段理论学习要求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工作落实,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上级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定期检测学习情况,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监察法知识测试”和科级干部参加的“宪法知识测试”。三是印制《学习笔记》,党员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党员干部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针对“主题教育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认真参与学习的党员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3次。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党员e家”平台,引导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

  3.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五个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日活动相关要求和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8年累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党课活动6次。三是安排专人详细、如实做好会议记录,留存好相关资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三会一课”有序、真实开展。

  (2)针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整改,约谈不认真填写考评表或是直接抄袭他人考评表的党员干部,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组织人员认真审核2018年党员承诺事项是否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对仅有“假大空”口号和未结合实际进行承诺的党员,责令其立即整改重新填写承诺事项。三是组织对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将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等内容。二是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发展党员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会议记录格式等,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三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4)针对“支部上缴党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员集中交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交纳党费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党员意识。二是严格规范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及标准,每月对工资有关变动的党员及时调整交纳标准,确保党费足额交纳。三是加强票据管理,党费收缴专人管理,党费票据及时归档,确保不遗失、有据可查。

  (5)针对“党务公开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细化党务公开内容,尽可能全面、详实地公开党务信息,特别是党费缴交情况、党委工作部署、支部人事调整或是职责分工、重要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等情况,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导检查,确保党务公开更新及时、公开内容详实。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分设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确定一名支委担任负责人,由各党小组负责人按照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确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始终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会议的重点,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中有纪律、会后有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党员干部学习成果,支部不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对不达标者进行补学和补写,督促党员提升学习意识。

  5.关于“党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部党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对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回顾、检视,并认真做好整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及时规范做好资料档案记录,杜绝出现事后补记录等情况。三是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巡察覆盖各年度党建材料进行对照检查,对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思想上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2018年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针对“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廉政谈话制度》,确保廉政谈话有据可依。每次开展廉政谈话前,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廉政谈话重点突出、问题谈得深刻透彻。二是对于新录用工作人员、拟调整使用的股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督促严防岗位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要求。三是按照廉政谈话记录的规范性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局党组书记、局长对4名带问题的同志开展批评教育。

  (3)针对“对机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机关日常考勤,做到定点考勤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由办公室做好会议、出差、培训等的备案管理,及时在每日考勤表格上进行标示;每月及时统计考勤情况,并将具体情况通报给相关领导,对缺勤或是未进行正常考勤的同志,按照“一对一”原则,由分管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提醒。二是针对长期请病假的同志,严格按照区人社局的相关要求,办理病假手续,严格发放病假工资。目前,叶岩坤同志已按照要求执行病假工资。三是严查慢作为、不作为现象,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2018年共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

  (4)针对“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黄种增、杨钊宏、赖朝生、尤泽坤、马军炳案件和近期发生的酒驾、醉驾人员案件有关情况,用身边发生的案件教育身边人,警示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党风廉政这根弦。二是加强日常宣传。及时开会通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反面教材,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泉州市中级法院旁听原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陈茂强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等活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会议费、培训费报销等日常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四是旗帜鲜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党员违纪行为,共给予党员干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开展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

  (2)针对“监督手段存在局限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股站、个人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尤其是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组织开展涉农及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涉及农业、水利、美丽乡村、扶贫领域、防汛救灾等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防伸向涉农、扶贫资金的“黑手”。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新增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大吃大喝等现象。四是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3)针对“廉政教育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十九大、监察法、新条例、《忏悔警示》等专题宣传活动,从党章、党纪、党规、正反面典型等方面着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强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二是通过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庭审旁听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公职人员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018年,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教育活动5次,累计230多人次参与。三是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

  1.关于“改作风转文风仍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巩固整治文山会海成果,在数量上严格把控,已通过传真或公文系统发送的文件,坚决不再另行发文,做到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二是严格把好发文质量关,力争发就好用管用,通过现场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直接到基层一线落实工作,杜绝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上的现象。三是精简会议,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统一协调整合并压减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2.关于“奢靡之风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费用畸高,存在超标接待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守公务接待标准。二是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对超标准接待等情况,逐条说明具体情况,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实名登记接待对象及人数,严格限制陪餐人员,按照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杜绝超标接待情况出现。

  (2)针对“超标购买办公用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区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泉洛财〔2018〕78号)文件精神,确保办公用茶开支不超标。二是严格报销管理,凡购买办公用茶发票,均需按要求标明购买数量、单价等要素。三是加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取、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管理,比如领取必需签名登记、用完后方可再领取。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规定退缴费用。针对违规发放财务工作补贴、违规领取职位补贴、违规用工会费用发放职工独生子女“六一”慰问金以及使用工会经费违规购买年卡等情况,已全部清退,累计清退金额36940元。二是组织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组织学习关于工作补贴以及职位补贴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补贴发放的适用情况,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对上述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1)针对“违规异地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接待当事人对照清单逐条进行核查,逐条说明具体情况。二是对经办人、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开展谈话提醒,让其了解存在问题,今后要按照规定做好接待。三是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保证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报销单等要素完整,严格公务接待规定,坚决杜绝易地接待问题再次出现,2018年以来未出现异地接待问题。

  (2)针对“周末节假日接待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每一笔周末节假日接待情况进行核查,分门别类对接待情况进行区分,对确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接待,作出具体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落实好公函接待,按照规定做好各项手续审批工作。三是对周末节假日接待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清退全部不符合规定款项,累计清退金额244元。二是加强财务相关制度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报销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差旅款项,坚决不予报销。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任免事宜全部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三是规范党组重要议事决策程序,人事任免决策前加强调沟通交流,局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个别股级干部任职条件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股级干部任职条件规定,抓好股级干部任前资格审核工作。二是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通过组织调整或是职责分工调整等方式,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合理安排,进行安置消化。二是对因所承担的工作进度滞后被省通报、绩效考核指标在全市后三位的股级干部,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对不能胜任的,给予岗位调整。三是积极开展沟通谈心工作,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引导和说明,确保干部调整平稳过渡,工作对接顺利。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违反财经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锥农场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国营洛江区加锥农场职工工资制度》《国营洛江区加锥农场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国营洛江区加锥农场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加锥农场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公车维修养护管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整的坚决不予报账。三是对不规范的费用支出,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发生。

  2.关于“农村‘三资’监督指导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86个村(社区)2015-2018年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共审计村(社区)数86个,审计总金额 152,061.55 万元,出具审计报告86份。二是全面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区84个村(社区)(万安街道的万福社区、万盛社区没有集体资产,不在清查范围)共清查账面资产50111.75万元,核实资产总额48874.4万元。三是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进行自查,重点自查财务开支审批程序、财务制度建设、账务处理、档案管理和是否存在以经联社账户代替村委会账户的现象等内容,并不定期开展村集体财务管理业务检查。四是加大村干部对村财管理的培训力度,2018年11月5日对全区村(社区)主干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五是制定出台《洛江区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资金节约;加大宣传力度,印制《洛江区农村“三资”管理正负面清单》和《洛江区村集体财务应知应会手册》各300多份,发放到各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

  3.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到位,水土保持违法查处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52宗项目进行梳理,分门别类进行调查,抓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落实。二是严格审批,完成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个,对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落实,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依法履行防治责任。三是加强违法查处力度,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应给予立案查处的及时提请执法部门介入执行,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零容忍。2018年,累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7次,检查项目11个,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

  4.关于“对涉水涉河违法行为监督不力、执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涉水涉河案件,对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2起,罚款60000元,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拆除河道拦网约400米。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重点督办涉及惠女水库水事违法案件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目前已经全部按照市级要求完成整改并上报市河长办验收。下阶段,将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河流的日常巡查,加大涉水涉河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人员协同协作机制。

  5.关于“加锥农场国有土地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维护农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国有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批准收回国有农场土地和违法低价转让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三是加强土地巡查,清理占用土地,协同区农水渔业执法大队对占用农场土地进行清理拆除,共清理侵占空闲地2513.33m2。四是对农场出租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包括山地承包、土地出租、联营开发等合同协议进行梳理,并对存在问题的协议合同分别与租赁(承包)者进行协商,梳理出不合理的合同协议3件,并对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成2件,尚余“关仔阁土地承包合同”1件未清理完成,原因系承包人谢某福坚持合约合法性,拒绝进行合同变更。五是关于“关仔阁土地承包合同”,经咨询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提前单方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固定资产投入,预计约50万元;另经现场查看,出租的山地位于加锥农场尖峰工区关仔阁后(行政界外),该地片地理条件较差,土壤贫瘠,土地收回后重新出租可能性较小,而且承租价值低。加锥农场计划在2044年3月5日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收回出租土地。今后加锥农场如要出租土地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批后,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竞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5-22635821;派驻纪检监察组通信地址:洛江区政府大楼前楼一层派驻农业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nsjjjcz2019@126.com。

【责任编辑: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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