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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利器压实环保责任
2019-05-03 09:10:3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正厅级干部57人),处级干部571人(正处级干部320人)……”近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对外公布,问责处理人数之多、涉及部门之广、力度之大,引发广泛关注。

  事实上,自2017年11月首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情况公布以来,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集中公布的被问责党员干部人数已超4000人。值得注意的是,与前三批相比,本次“批量”问责又有一些新特点。比如,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层级更高,其中正厅级干部人数有所增加,正处级干部人数则大幅增加,并且涉及多位一把手,体现了注重追究领导责任,尤其突出了主要领导责任;被问责人员涵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一些被问责人员虽然已经调离原来工作岗位,或者退休、辞职,但仍然被追责问责,体现了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具体部署。特别是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以“四个一”深入阐释生态文明思想——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高度概括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

  然而,近年来,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还有不足和偏差。不论是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问题,还是近期发生的黑龙江2700多亩密林被毁种人参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因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贯彻中央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作风不务实、工作不扎实,责任缺位,工作失职,导致造成重大损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行动,扎实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推动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越位、不缺位,协助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表态调门高、实际行动少,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用好问责利器,为守护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兰琳宗)

【责任编辑: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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