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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终身学习的打铁人——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廖传芬
2019-04-29 09:27: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廖传芬,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17年被福建省纪委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时光荏苒,自1988年参加工作至今,我已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奋斗了30余载,其中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就近20年。

  “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要做到懂纪知法,必须时刻保持学习。”刚接触案件审理时,老领导跟我说的话,我牢记在心。

  办公室里,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每一本业务书籍,我都踏踏实实地“啃”过。我桌上常年放着一本《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手册》,长期翻阅使得书页早已泛黄,封面也用胶布修补过多次。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日常审理工作中,我一直坚持记笔记,详细记录一些典型案件的疑点难点、处理方法等,整理出目录,装订成册。目前,已整理了10余本。这个方法看起来有点笨,但很有效。

  2014年,面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快、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决定探索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新路子。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笔记本就派上了用场。

  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如何进一步提高审理水平?我翻开笔记本,逐案对比、找到共性、列出个性,提炼出“垂直式、交叉式、圆桌式”乡案县协审机制。“垂直式”即针对一般案件,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直接进行协审;“交叉式”即针对简单案件,由基层纪委间换位互审,通过以老带新、以强扶弱等方式提高审理水平;“圆桌式”即针对典型案件或疑难案件,由县纪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协助审理。“三式协审”机制的建立推广,大大提高了县、乡纪委的案件审理质量。

  后来,这些笔记本从我自用变成了公用,大家遇到问题都会来翻一翻。同事们常说:“廖主任的本子就是审理案件的‘万能宝典’。”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启动后,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肩负的责任更重了,我这个纪检监察“老兵”明显感觉业务知识面亟须拓宽。

  面对“本领恐慌”,我告诉自己要勤奋、更勤奋。我见缝插针,利用闲暇通过专业书籍、报纸、网络媒体学习,并向身边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干部请教探讨,时刻准备着应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很快,我便迎来了县监委成立后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

  盖洋镇白叶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某涉嫌贪污犯罪,但在审理谈话中,他却否认犯罪情形。从详实的证据材料来看,他的辩解漏洞百出。但是出于审慎,我又重新学习了关于贪污犯罪的构成要件,与转隶干部深入探讨案件细节,并进行了实地察访。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完整证据链条指引下,王某终于承认了违纪违法事实,案件顺利审结并移送起诉。

  挑战纷至沓来。前不久,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团伙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村干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山场经营者等7人。在审理过程中,我发现其中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分别属于县监委和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如何移送起诉,成为首要考虑的问题。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我提请召开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县纪委监委联席会,虚心向大家请教。经过深入交流,根据政策及法理,我们决定:根据管辖范围由县监委和公安机关分别移送后,由检察机关合并起诉。

  “打铁人更要做铁打的人。”我时常用这句话提醒自己。我认为这句话包含了两层含义: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坚守原则、严于律己,履职清清白白;二要坚持学习,业务扎扎实实。这么多年来,坚持学习让我完成本职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今后,我将坚持学习不止、奋斗不止,做终身学习的打铁人,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作者:廖传芬 文图由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监委提供)

【责任编辑: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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