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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正风反腐工作提档升级 公众满意度再攀升
2019-03-03 16:31: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调查显示,2018年内蒙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率为91.7%,较2017年调查该问题的满意率提升了1.4个百分点……”这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对2018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电话调查后做出的评价。

  “本次调查受访者覆盖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城镇、农村牧区各阶层各年龄段居民。”内蒙古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朱玖才介绍,总体看,民众对自治区2018年正风反腐工作认可度较高,满意度不断提升。

  据悉,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否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问题中,有高达97.5%的受访者选择“是”,公众对此项工作最为满意。

  “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消除了监督空白点,监督范围扩大、监督职能明显增强。在内蒙古,改革后监督对象由20.3万人增至60.5万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进一步提升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刘奇凡表示。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打虎拍蝇”力度空前、扫黑除恶双管齐下、追逃追赃齐头并进,留置调查厅局级干部26人;仅用3天突破“留置第一案”、10天突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全区追回在逃人员27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扫黑除恶、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四个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数字是最好的印证。2018年,全区共立案10964件,同比增长29.8%;结案9013件,同比增长12.3%;党纪政务处分9167人,同比增长9.5%,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436人,彰显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记者 郝朝暾 付金泉)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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