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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6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2019-02-11 16:43:45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福建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省委巡视组对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党组,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泉州市委、龙岩市委,福州市长乐区委、闽侯县委,厦门市集美区委、海沧区委,泉州市洛江区委、德化县委,建宁县委、沙县县委,浦城县委、松溪县委,龙岩市新罗区委、漳平市委,福安市委、寿宁县委等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政治巡视,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视工作提出了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视组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视成果、督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2018年11月上旬,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方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整改情况公开的要求,2019年2月11日,上述26个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情况对外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网站分别予以转载。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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