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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改革顺势而为
2018-12-27 09:40:01    来源:邱汉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到十九大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再到此次出台改革意见,足以看出党中央强化派驻监督的决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的内涵和职能也得以拓展,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面对着有些派驻机构担当精神不强、监督手段单一,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从而影响了监督效果的局面,要想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有利于强化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突出日常监督职能,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优化派驻机构职能、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发挥作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通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作者系洛江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干事)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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