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18-10-31 09:34:36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从10月29日开始,市委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三组对洛江区开展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
组别 | 市委专项交叉巡察三组 |
巡察组 | 组 长:庄木才 副组长:董荣红 孙国群 |
巡察内容 | 洛江区委、区政府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
巡察方式 | 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同时,巡察组将根据需要延伸检查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居),通过现场察看、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
专门值班电话 | 18159308283 (8:00-20:00) |
通信地址 | 泉州市洛江区A506邮政信箱 |
邮政编码 | 362000 |
中共泉州市委专项交叉巡察三组
2018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