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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8-02-11 17:42:12    来源:区纪委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近期,我区查处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中心幼儿园园长胡玉珍同志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胡玉珍多次违规收受管辖或服务对象礼品。20164月,胡玉珍为亲属操办丧葬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712月,胡玉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驾驶员林剑阳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103日,林剑阳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回家。次日,又驾驶该公务用车外出办理私事。201712月,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给予林剑阳辞退处理,并由其个人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早抓小、落细落实;要持续紧盯元旦、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不折不扣执行“六个严禁、六个不准”,严格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公开通报曝光的数量和频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最大程度压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空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责任编辑:吴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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