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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7-11-22 16:49:28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近期,我区查处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洛江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林坤明同志私车公养问题。林坤明在兼任洛江区城建国投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洛江区城建国投公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汽油费。调查期间,林坤明已退缴应由个人支付的汽油费。2017年10月,林坤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洛江区原交通局局长林志钊同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林志钊在担任洛江区交通局局长期间,于2013年、2014年违规在下属企业支付区交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生日慰问礼品费用。2017年11月,林志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以追究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真正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责任编辑:陈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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