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廉政时评>理论研究>
整治“为官不为”
2017-05-24 10:57:45    来源:执法局纪检组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然而,有些官员“为官不为”,不为民干事,只为己做官,只想当官爷不想做公仆,只想要官权不想担官责,只想要官绩不想谋民福,遇到矛盾往上交,碰到困难绕道走。

    “为官不为”可以说是“四风”问题的新变种,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思想滑坡,不想为;能力不强,不会为;意识不够,不愿为。整治为官不为必须内外兼顾、多措并举,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须强化宗旨意识,树牢“为官有为”思想基础。古人云:不闻大论,则志不宏;不听至言,则心不固。这就要求我们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切实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拧紧思想“总开关”,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勤政为民的理念。

    须强化能力素质,夯实“为官有为”能力基础。将增强本领作为干部能力建设必修课程,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不断丰富培训手段、学习方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步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专业素养,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

    须强化责任担当,营造“为官有为”政治环境。教育引导干部要有担当意识,在重任面前,要敢迎敢接、敢做脊梁;在难题面前,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要敢作敢为、敢担责任。加大“为官有为”的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铸魂励志,同时加大对为官不为”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让“为官不为”者“不可为”,以重典治乱、猛药治疴的决心净化政治风气。

【责任编辑:陈锦坤】

版权所有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ICP备1602577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50402880099号

联系邮箱:ljjwzxb@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