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7-03-23 09:12:41 来源:洛江区司法局
2017年两会的主旋律依旧是反腐,“反腐倡廉”与往年一样高居两会热点调查关注度榜首。3月6日上午,王岐山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突出问责,查处典型。
问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去年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铸造了制度笼子。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从严治党首要任务就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特别是抓住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对党的领导干部而言,狠抓落实没得商量。
执行好问责条例,才能倒逼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密集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就是为了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以儆效尤的目的。各级党委只有对那些出现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才能倒逼他们履职尽责,把责任挑在肩,确保落实。
【责任编辑:陈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