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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洛江:党员干部带头 移风易俗新风来
2017-02-17 16:31:34    来源:洛江区纪委组宣部

    “移风易俗,自上而下”,整治大操大办,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

    春节前,洛江区马甲镇纪委副书记刚刚结婚,她在婚前执行报批制度,认真填写了《洛江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举办婚礼报告表》,向组织说明了婚礼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情况,婚礼现场也是仪式从简,人员从少。这是洛江区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4年8月洛江区就制定出台了《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大操大办宴请之风果断“亮剑”,规定婚礼单方举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5桌(每桌不超10人),婚嫁双方联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5桌 (每桌不超10人),不得在新闻媒体做广告或庆贺,婚礼用车不得超过5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子女举办婚礼,原则上不邀请非亲戚关系的人员参加,也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举办的婚礼,举办婚礼实行报批制度。这场“限宴令”引得八方点赞。

    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带动了社会风气好转。

    洛江区罗溪镇从倡导农村简办红白喜事入手,用《村规民约》“约”出了新风尚。该镇后溪村《村规民约》中对婚丧喜事操办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喜事新办简办,宴请对象限定在主要亲戚等等。“以前一个月要好几个‘红色炸弹’、‘白色炸弹’,现在好了,村里面的《村规民约》写得清清楚楚,我们的人情负担减轻了许多。” 后溪村一名村民这样对笔者说道。《村规民约》还对违约处理做了特别规定,凡是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责令向村级慈善会捐款5000元至10000元。后溪村村委黄志明在为其父做八十大寿时并未铺张浪费,积极响应《村规民约》号召,带头做好示范表率,将节省下来的5000元主动捐给村里慈善会。

    矗立在洛江区河市镇河市村村头的《河市村村规民约》牌中,这样写道“崇廉尚俭,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河市镇农村廉政文化广场上,《移风易俗展新貌》的画展引得村民们纷纷驻足,动漫感十足,将移风易俗“种”上墙,让墙壁“说话”,使得过往的村民潜移默化的受到一次社会新风尚的“洗礼”。

    “现在可好了,婚礼一切从简从俭,可省下了不少‘老婆本’。”2月14日,刚领取了《结婚登记证》的河市镇党员干部郭柏鋆,在向区纪委咨询婚庆操办事宜后笑嘻嘻地说道。

【责任编辑:陈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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