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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得罪”时就“得罪”
2017-01-10 08:44:10    来源: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时任山西省纪委书记的金道铭,明知当时的政治环境“暗流涌动”,因为不愿意“得罪人”,选择了同流合污,一步步走上法庭的被告席。

    敢于担当与不怕得罪人,二者不能简单地画等号。但对于领导干部包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反腐败和腐败之间的斗争,从来就是水火不容的,没有中间道路可走。忠诚、干净、担当,很重要的体现就在敢不敢对腐败分子动手上。一名领导干部,不管其他方面表现多么出色,但对腐败现象漠然置之、对腐败分子态度暧昧,那就会“一失万无”。

    得罪腐败分子,不是为了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或名利得失,而是为了大是大非、民心民意和党纪国法。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13亿多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账。北宋名臣范仲淹在改革吏治时,要来“诸路监司名册”,将不合格的干部“一笔勾去”。枢密使富弼对他说:“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答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意谓尽管革职会带来一家人的痛苦,但如何比得上一个地区老百姓的痛苦?

    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和人民把领导干部放在这个位置上,领导干部就要有高度责任感,敢于同破坏党的领导、损害党的肌体的行为作斗争。曾经担任中央纪委常务书记的黄克诚,在抓党风上有一条重要经验:“不怕撕破脸皮。”跟随自己转战多年的老部下,在京西宾馆用公款宴请,他照样硬起手腕处理。当时的商业部长时常到北京丰泽园饭庄请客吃饭而少付钱,他派人查实情况后,不但通报全党,而且在《人民日报》上公开披露。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领导干部不敢得罪少数有问题的人,就可能得罪大多数奉公守法的人。面对腐败行为,那些只栽花不栽刺的老好人,那些随波逐流的官油子,那些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带病干部”,那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仗义领导”,也许在个别人那里吃得香、玩得转,但因为违背原则,必然会损害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失去大多数人的支持。

    从一人一事看,敢于亮剑就意味着得罪人,但从一个历史时期看,敢于亮剑在优化政治生态的同时,也是对大多数干部的一种保护。“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之初,不遵守法令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大多是公务人员”。谢觉哉在《解放日报》上撰文建议:“应罚的罚,应拘的拘。任何人的威胁,不屈;任何大头子的说情,不理。要硬起颈骨来。做得几次,威信建立了,人们的习惯也就逐渐养成了。”后来,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最进步的地方”,以“没有贪官污吏、没有结党营私之徒、没有萎靡不振之气”等“十个没有”而载入史册。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无论什么时候,对于腐败分子都要敢于亮剑,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领导干部应有这样的毅然决然。(辛士红)

【责任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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