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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6-06-03 08:11:09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泉州市药品检验所所长卢文斌违规提供超标接待问题。卢文斌在公务接待中两次超标准安排陪餐人数。泉州市直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惠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潘鹏鸿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潘鹏鸿多次违规用公车送妻子上班,惠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泉州市交警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洛阳中队民警陈志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陈志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加油卡、购物卡及礼品等。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4、石狮市祥芝镇前山村党支部书记吴声赞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吴声赞违规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石狮市祥芝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天转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礼品问题。王天转以节日名义,违规公款购买电饭锅作为礼品发放给社区支部党员、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晋江市灵源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德化县春美乡尤床村党支部副书记苏玉树、村委会主任苏振椿、原村党支部书记苏进贵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送礼问题。苏玉树、苏振椿、苏进贵多次决定采取虚列工程款的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接待费用及购买礼品支出。德化县春美乡党委分别给予苏玉树、苏进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振椿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查处,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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