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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4-22 17:09:42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日前,泉州市纪委对其中4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石狮市永宁镇西偏村党支部原书记龚维陆、村委会原主任龚宗程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龚维陆、龚宗程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骗取土地补偿款。石狮市纪委给予龚维陆、龚宗程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党支部原书记吕良秦、村委会原主任吕星垲、村委会原报账员吕良吞等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吕良秦、吕星垲、吕良吞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南安市纪委给予吕良秦、吕星垲、吕良吞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晋江市紫帽镇行政执法中队原队员曾志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问题。曾志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违建业主的财物。晋江市纪委给予曾志远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德化县大铭乡琼英村党支部原委员兼报账员赖育鋆挪用村土地补偿款问题。赖育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土地补偿款,用于营利活动和家庭日常支出。德化县大铭乡党委给予赖育鋆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扶贫专项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问题;严肃查处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严重违纪问题,以实际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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