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廉政时评>八面来风>
龙岩严明纪律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2015-12-28 10:54:14    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委反腐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吃苦在前,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大力弘扬继承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优秀品质和作风,坚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有效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责任编辑:林丹霓】

版权所有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ICP备1602577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50402880099号

联系邮箱:ljjwzxb@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