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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是“三转”的又一次深化
2015-11-06 15:15:3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周泽民

    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方向已经明确,路径更加清晰,方法指导到位。当前最紧要的,就是紧跟上去、实干起来,把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到全面运用“四种形态”上来。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政绩观

    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这也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是纪律检查工作又一次深刻的思想变革。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前段时间,我们用5个半天的时间,采取“一个室一个室过”的办法,对省纪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对一”的调研访谈,并召开部分市、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对照“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仍然存在“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思维和工作惯性,查办贪腐案件的工作主动性和业务能力较强,而及时发现一般性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抓早抓小方法、准确适用党纪党规处理违纪行为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与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我们要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形势任务,跟进中央要求,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和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防止和纠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理解为处理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的倾向,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深化职能调整,完善工作格局

    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中,本质是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好“四种形态”,必将有效改变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目前,江西省纪委正在开展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我们在试行实践中认识到,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各工作部门在加强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凝聚纪律建设工作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于基层组织建设全过程。

    各级纪检机关要主动作为,在完善工作格局、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上下功夫。要树立和运用“大监督”的理念,坚持立足本级、左右衔接,加强与组织、信访、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打通彼此封闭的信息壁垒,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信息。要进一步调整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完善信访、巡视、纪检监察、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间工作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多头管理。各级纪委内设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职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既查办严重违纪案件,又抓一般性违纪;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又监督检查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要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函询谈话、处理一般违纪问题、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发挥考评对运用“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

    三、深入转变方式,优化工作流程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规范处置工作流程是提升监督执纪水平的重要保证。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加强问题线索受理工作,拓宽反映渠道,调整和规范问题线索分类标准,为各级纪检机关提供了重要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必须正确把握与线索处置“五类标准”间的关系,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

    从工作流程看,“五类处置”在前,“四种形态”在后;从工作着力点来说,“五类处置”适用于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诊”,“四种形态”则运用于对已查实问题的“治”。为此,各级纪检机关要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工作层级和环节,畅通问题反映、线索处置、调查核实、纪律执行之间的渠道,提高工作效能。要把发现违纪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巡视工作重要内容,可借鉴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办法,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所有问题线索都要从纪律层面认真梳理,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已造成积压的要“起底清仓”,限时处理完毕。要认真执行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定期集体研究决定处置意见,分类处理违纪行为。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抓紧建设受理、分流、处理、监督等一体化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翅膀。

    四、深入转变作风,提升执纪能力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需要各级纪检机关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要以查处“三种人”为重点,坚决拔除“烂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及时发现和治“病树”、正“歪树”,还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森林”,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这就要求纪检干部不仅要有查处腐败案件的能力,还应具备扎实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适应全面运用“四种形态”的工作需要。

    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当前尤其要提高三种能力:一是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能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和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二是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的能力,既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又善于做好纪律审查这一“下半篇文章”,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三是准确适用党规党纪处理违纪问题的能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事实和党纪检验的铁案。

    要深入转变工作作风。围绕运用“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谨细致,把握好度,处理问题既不“左”也不右;要务实,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问题放到适当的位置来看待、来处理;要担当,既依纪查实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内部监管,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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