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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效能监察员监督联系制度的通知
2014-06-17 08:49:09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泉洛纪〔2014〕17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效能监察员:

  为进一步发挥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效能监察员对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作用,保障监督员和监察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实行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区效能监察员三项工作制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一、监督员、监察员分工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监督员、监察员分工挂钩联系乡镇、区直单位制度(各单位挂钩联系的监督员、监察员见附件),使监督员、监察员分片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员、监察员在对全区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政勤政监督的基础上,侧重了解所挂钩联系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各单位存在的廉政勤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单位反馈。对于问题较突出的、不宜直接向单位反馈的、或属于共性问题的,直接向区纪委反映。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联络所挂钩联系的区监督员、监察员,并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主动配合开展监督工作,每年至少一次邀请监督员、监察员对所辖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区纪委在开展廉政、效能、作风等方面明察暗访时,可邀请部分监督员或监察员参加。

  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给所挂钩联系的区监督员、监察员寄发工作通讯、工作简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方便监督员、监察员知情监督。邀请其参加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反腐倡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并充分听取监督员、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区纪委要为监督员寄发《纪检监察通讯》,区效能办要为监察员寄发《大力治理庸懒散、提速增效促发展活动简报》,并为在非党政、事业单位工作或村社区工作的监督员、监察员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使其了解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

  三、意见建议处理和反馈制度:各单位对区监督员、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登记,实行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要自收到意见建议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意见反馈给监督员、监察员,并将整改进度及时告知监督员、监察员。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发挥区监督员、监察员的作用,把支持监督员、监察员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并作为向区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措施,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改进作风,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附件:

  1、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挂钩联系责任单位一览表

  2、区效能监察员挂钩联系责任单位一览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委

  2014年6月11日

附件一

区委区政府廉政勤政(效能)监督员挂钩联系

责任单位一览表

 

挂钩区监督员

挂钩单位

陈德文、黄标生、吴建聪

虹山乡、罗溪镇

刘平梅、林靖翔、方宗阳

马甲镇、河市镇

李建辉、郭清华、刘文达

双阳街道、万安街道

伍维民、林榕晖

农口系统、党群系统各单位

黄必良、王信龙

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各单位

杨惠平、黄东平

政府口系统各单位

陈笃恒、林育民

经贸系统各单位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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