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的通知
2014-05-30 08:49:09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泉洛纪〔2014〕14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二个严禁的要求,坚决反对“四风”,防止节日腐败,切实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端午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端午节期间发现或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区纪委。
区纪委、监察局将强化端午节期间执纪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将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