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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
2014-05-27 09:27:39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农业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保障政令畅通,根据《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泉纪办〔2014〕20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目的

  围绕《洛江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泉洛政文〔2014〕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认真履职,全面落实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监管履职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案件,保障我区宜居环境建设有序推进、年度计划落实到位。

  二、检查内容

  2014年,按照“一年全面深化”的要求,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区纪委监察部门重点在以下三个领域开展监察:一是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工作落实部署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二是《实施方案》制定及推进工作,“一年全面深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点线面”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三是项目建设情况,各项要素保障支持及问题解决情况。

  专项监察工作从项目的决策、审批、建设、监管以及资金的保障、拨付和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检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是否依法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作和资金规范管理。其中,对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的项目要实现检查全覆盖,督促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2014〕9号)的有关要求,规范BT项目建设管理。

  三、督查方式及时间

  区纪委监察局将根据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信息材料,通过采用督办、交办等形式,全年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报送。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整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保障宜居行动计划的落实。并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个月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区纪委监察局;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我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书面报送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电话:22630250)。

  (二)强化上下联动。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派驻相关部门纪检组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所在单位(部门)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反映工作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监察对象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不依法认真履职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一些典型问题背后存在的违纪线索,要及时组织初核或移交案件管理部门。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抄送:洛江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领导许常委、

  蔡常务副区长、杨副区长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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