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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2013-11-22 10:05:48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泉洛纪办〔2013〕12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洛江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泉洛委[2003]综39号)的精神,拟于近期召开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工作。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对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开展自查的情况要做到有记录、有小结。

  二、形成书面报告。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围绕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材料要在11月28日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室(其中,电子版发送至df22633609@126.com)。

  三、区委将适时召开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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