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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看、比、走”民主测评涉企部门中层干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10-10 10:05:48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泉洛效办 〔2013〕15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开展“看、比、走”民主测评涉企部门中层干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2013年10月10日

  开展“看、比、走”民主测评

  涉企部门中层干部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看、比、走”民主测评涉企部门中层干部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13年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政令畅通为重点,努力为我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民主测评活动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区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原则

  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企业,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客观公正;查找问题,促进工作。

  四、测评对象

  区直各涉企部门中层干部(接受民主测评涉企部门名单见附件)。

  五、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股室的职责,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2.对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以及本单位有关股室协调和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二)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

  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服务,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制度;

  3.是否认真落实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

  (五)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3.是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企业、群众投诉,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六)勤政廉政情况

  1.是否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基层,认真调研;

  2.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3.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

  六、测评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研(10月下旬)。对全区涉企部门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测评对象。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11月上旬)。制定测评实施方案、确定联系点及聘任监察员,确保测评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阶段:开展测评(11月-12月)。区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统计局通过问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并统计汇总。

  第四阶段:汇总反馈(2014年元月)。对统计结果进行分类排序,走访涉企部门反馈测评结果,并将测评结果通报全区。

  七、测评方法

  测评工作采取“看”、“比”、“走”相结合方法进行。

  1、“看”。邀请区特邀效能监察员及相关人员视察我区经济建设情况,检查涉企部门及其服务窗口。

  2、“比”。请区效能监察员及相关人员无记名测评涉企部门中层干部。

  3、“走”。走访涉企部门反馈测评结果,座谈改进措施,最后汇总测评结果及对应改进措施通报全区。

  八、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密切配合民主测评工作,确保民主测评活动取得成效。

  2.明确责任。各主管单位要抓好参评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测评活动向本部门其他股室延伸,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区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统计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认真完成统计汇总工作。区委报道组要结合测评方案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和措施,分阶段进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为测评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注重抓好典型宣传,适当曝光反面典型,不断推动测评活动向深发展。

  3.注重实效。要把测评工作与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评干部、带全局、促发展”的目标。各参评窗口要以测评为动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抓落实,在创新工作方法,服务企业上下功夫,建立长效机制。

  4.严肃纪律。各参评人员及从事测评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干扰、影响测评工作。如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

  附件:

  接受民主测评涉企部门名单

  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经贸局、农水局、林业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审计局、财政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规划分局、消防大队、市电业局洛江客户服务分中心。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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